(一)流程、标准及要求
编码 | 活动名称 | 岗位/角色 | 操作标准及要求 |
01 | 制订 实习方案 | 二级学院 |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统一的学生岗位实习相关要求,充分征求教务处、学生发展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和实习单位相关意见后,制订本学院各专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就业服务中心和分管校领导审核审批。特别要求如下: ①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安排、实习目标及重点任务、名企实习相关要求、实习工作纪律、实习工作准备、实习成绩及考核评价方式等内容。 ②根据评估和专业认证等标准,控制好集中实习与自主实习比例,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③名企实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就业管理部门下发的当年名企就业目标值的2倍。 ④方案应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及要求,做到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到人,防止出现“管理盲区”。 |
02A 02B | 审核 实习方案 | 教务处
就业 服务中心 | 1.教务处按照学校总体学生岗位实习相关要求及人才培养方案,审核二级学院岗位实习工作方案的合理性与规范性,重点审批是否存在“1个严禁、27个不得”的情况。 2.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各二级学院名企实习比例安排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
03 | 审批 实习方案 | 分管 校领导 | 分管教学和就业工作的校领导分别从教学管理和促进就业的角度,审批二级学院的实习工作方案。 |
04 | 组织 实习动员 与安全教育 | 二级学院 | 根据岗位实习工作方案安排,组织学生发展中心与就业服务中心,以班级、专业、年级等为单位,通过经验分享、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解读专业实习方案,每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0人。 各主要单位结合方案具体安排进行实习动员,分工如下: 1.各学院重点围绕岗位实习的重要性、实习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和提升专业技能等方面强调实习要求。 2.学生发展中心围绕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纪律要求、心理健康和日常行为规范等强调安全意识要求。 3.就业服务中心围绕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求职方法与策略、面试技巧、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等强调就业服务内容。 |
05 | 确定 学生实习单位 | 二级学院 | 1.联合学生发展中心组织辅导员完成以下工作: ①统计学生实习意愿,指导学生明确意向实习单位; ②指导选择自主实习的学生完成自主实习申请; ③通过在实习管理平台、天眼查、企查查各平台查询等多种方式,强化自主实习学生实习单位的审核; 对首次接收或一次接收5名及以上自主实习学生的单位,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审核实习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A专业对口性: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B经营合法性:无违法失信记录; C管理规范性: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D条件完备性:具备接收实习学生的条件,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④按照学校统一模板,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完成《班级学生实习信息统计表》所需内容并提交系负责人。 2.系负责人以专业汇总辅导员提交的《班级学生实习信息统计表》并对专业对口性进行审核后,提交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 |
06A | 配备校内 实习指导教师 | 二级学院 | 1.各系充分考虑专业特点并结合师资情况,按一定生师比配备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确保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2.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课教师担任。 |
06B | 购买 实习责任保险 | 学生处 | 1.在实习出发前,为所有岗位实习学生购买覆盖实习活动全过程的相关实习责任保险。 2.为护送学生去岗位实习的教师购买意外险。 |
06C | 组织签订 知情同意书 实习三方协议 | 学生 发展中心 | 1.辅导员组织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 2.辅导员负责督促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并收集汇总后,完成校方用印。 3.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并保存上述材料。 |
07 | 护送学生 前往实习单位 | 二级学院 | 1.对于集中实习的学生,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要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或辅导员将学生护送至实习单位。对于在同一单位集中实习人数达30人及以上的,建议安排驻场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 护送教师在出发前应配备常用药品、检查所有学生的实习责任保险购买情况,做到“无保险、不出发”。 2.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原则上自行前往实习单位,辅导员做好跟踪管理。 |
08A | 实习专业指导 | 二级学院 | 校内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实习管理平台”做好过程管理,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的专业问题,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实习日志》填写,同时加强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沟通,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并按要求填写《实习指导记录》。 |
08B | 实习日常管理 | 学生 发展中心 | 辅导员要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及时解答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专业外问题;在就业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在距实习结束一个月前,完成在名企实习学生的就业意向调研,对能转但不愿转就业的学生开展一对一辅导,促进高质量就业。 |
08C | 就业服务 | 就业 服务中心 | 联合学生发展中心,与有实习学生的名企加强互动,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期间综合表现及需要学校提供的支持,必要时开展实地走访,并做好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反馈记录。 |
09 | 评定 实习成绩 | 二级学院 | 1.校内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及平时表现,按照《岗位实习成绩鉴定表》及要求,分别填写鉴定意见且进行打分后,按相应比例计算最终实习成绩并录入相关系统。 2.系负责人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指导记录》进行抽查,检查学生岗位实习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及成绩的合理性。 |
10A 10B 10C | 工作总结与 材料归档 | 二级学院
教务处
学生发展中心 | 1.总结实习工作: ①二级学院根据岗位实习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②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工作总结,形成学校岗位实习工作总结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归档实习材料: ①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收集、汇总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岗位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指导记录》后,按班级归类后移交辅导员。 ②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前期保存的《自主实习申请表》《知情同意书》《实习三方协议》及实习指导教师所交材料后,交二级学院办公室。 ③二级学院办公室将实习工作方案、实习工作总结及全部学生实习材料按相关要求完成统一归档。 |
(二)其他要求
1.所有与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相关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教育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两份文件精神与要求,不踩1个“严禁”、27个“不得”红线(附件1)。
2.各学院应尽可能保证岗位实习的连贯性,合理安排补考、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毕业前不安排实习中的学生大规模返校,必须返校的,返校时间尽量不超过1周。
3.各学院应提前一学期告知学生岗位实习安排,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准备时间。
4.强化校企联动,落实“双导师”制,校内指导教师重理论指导、实习单位指导教师重实践指导。
5.提倡朋辈帮扶,对学生实习所在单位有在职校友的,各院校应帮助实习学生与校友建立联系。
6.名企实习指标应纳入就业服务中心、二级学院和学生发展中心负责人年度考核范围。
7.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和实习材料的审核,确保学生实习材料真实可靠。
8.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9.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原实习单位。学生参加新单位面试通过后,需重新提交《岗位实习申请表》,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知情同意书》及“实习三方协议”,并按照要求完成岗位实习。
10.二级学院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自查:
(1)通过抽查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了解学生实习过程及实习效果;
(2)通过抽查专业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周志、实习成绩鉴定表,检查教师的指导过程及指导效果;
(3)通过访谈学生的方式,了解实习单位是否让学生从事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工作内容。
(4)检查岗位实习全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本流程执行。
五、监督与激励
(一)监督
教学质量保障部门对照实习工作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岗位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督促整改。
(二)激励
每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结束后,学校教务处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牵头组织开展评优评奖活动并做好宣传推广。
六、附件
附件1:XXX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申请表(样表)
附件2:XXX学校实习指导周志(样表)
附件3:XXX学校岗位实习成绩鉴定表(样表)
附件4:学生岗位实习《1个“严禁”27个“不得”》清单
附件4 学生岗位实习《1个“严禁”27个“不得”》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