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学生外出实践教学 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23

(一)外出实践教学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制定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方案。

2.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方案包含外出事由、时间、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单位地址及基本情况、带队人员、外出学生人数及班级、外出期间的实践教学活动安排、外出师生交通及食宿安排、师生购买保险情况以及整体活动经费安排等。

3.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教育内容,必须遵循《云南工商学院学生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并使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外出实践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要做到外出前有集中动员教育,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4.由二级学院、系安排专人拟定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方案后,OA发起流程审核后,严格按方案计划开展外出实践教学活动。

5.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业带队教师,原则上按照生师比50:2配备专业教师带队。

6.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时间超过1天(在外留宿)或连续外出时间超过2天(不留宿,但每天往返,包含2天)需要安排辅导员随行配合学生管理,原则上随行辅导员每班1名。

7.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技能。

2)了解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单位所在地及当地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居所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3)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

4)应急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协调统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

(二)学生安全行为规范

1.学生不论在何单位进行外出实践教学活动,都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相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管理规定不接触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严格请销假制度等。

 2.学生在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期间应注意防火、防盗。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违章用火、燃气、电、水,尤其注意冬季取暖避免火灾或煤气中毒;加强对个人物品的管理,不留宿外人,避免将数额较大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外出时保管好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不轻信陌生人,避免出现意外损失和损伤。

3.学生参加野外实践教学活动,应由老师带领,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4.学生在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期间应讲究卫生,防范感染疾病、食物中毒等。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就餐;预防食物中毒,不吃过期变质食物;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传染病多发季节,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避免接触疾病传染源;一旦发现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的情况应立即就近就便诊治;严禁饮酒。

5.学生在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期间,言行举止要得体,不与陌生人密切交往,防止上当受骗;要注意交通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禁止搭乘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随意搭乘陌生人车辆;禁止酒后驾车,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如遇不明情况时要及时和指导教师联系,反映情况,咨询意见,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报警。

6.学生外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7.学生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设施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经许可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方可使用或操作设备。

8.外出应报告指导教师,履行请销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外出活动应注意安全。

9.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含各种资料),做好防火、防盗、防病工作等。

10.要爱护、正确使用实践教学活动单位和住宿场所公用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

11.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处游泳。

12.严禁单独外出,特别是晚间外出。

13.严禁带队教师和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私自组织外出参观、访问、野炊、旅游等活动。 

14.学生参加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前必须签订《云南工商学院学生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安全责任书》。 

(三)外出教学实践活动应急预案

1.应急识别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应急事故、事件,启动应急机制:

1)学生突发急病、走失、失踪、食物中毒、溺水;

2)学生遭遇抢劫、行凶、放火、绑架及参与打架、盗窃、赌博等;

3)实验、实训场所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自然灾害等。

2.应急报告

应急事故、事件发生后,最先发现者、知情者、受害者应通过口头、电话等形式,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或在情势危急时直接报警;报告应讲明:突发事故、事件发生的具体地址、具体地点、事故、事件性质、现场基本情况等。

3.现场应急指挥

指导教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担任现场应急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应联系好运送伤病员的车辆或当法定部门和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后,配合其处置事故、事件。

4.应急机制

发生应急事故、事件后,指导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向二级学院第一责任人汇报,责任人启动应急机制,学校应第一时间组成应急小组,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联络方案,保障信息畅通;开设应急热线电话,收集各方资讯;协调二级学院、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共同开展工作。

)流程、标准及要求

1.外出教学活动方案审批流程

 

 

编码

活动名称

岗位/角色

操作标准及要求

01

发起申请

申请人

由二级学院、系安排专人拟定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方案后,OA发起流程申请。

02A

审核

教务处

负责人

教务处负责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审核外出实践教学活动的必要性及活动内容合理性

02B

审核

学生处

负责人

学生处根据方案予以安排随行辅导员及提供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是否购买保险进行审核。

02C

审核

保卫处

负责人

保卫处负责审核方案中是否有对应的安全应急措施,方案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03A

审批

教学分管

领导

对外出实践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批。

03B

审批

学生处分管领导

审批外出实践方案的辅导员、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03C

审批

保卫处分管领导

对方案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急措施提出意见

04

知会

申请人

知会申请人,方案审核通过,可根据意见修改方案或根据方案执行。

五、监督与激励

(一)监督

1.调查与责任追究

1)学生和教师违反《云南工商学院学生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按情节给予处分,行政处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应如实向法定部门或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其调查处理。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后,带队教师应向所属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提交《突发事故、事件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

六、相关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3]12号)

2.《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七、附件

附件:《云南工商学院学生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安全责任书》

云南工商学院学生外出实践教学活动安全责任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