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三级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27

云南工商学院级教学管理规定

(云工商院发【 20167号)

 

为规范学校、各二级学院、系(室)在教学管理方面的职责,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校经研究决定实行学校、二级学院、系(室)三级教学管理体制。

第一条 实施学校、二级学院、系(室)三级教学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一)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明确教学管理职责;

(二)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质量和效益;

(三)强化学校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四)调动二级学院及系(室)的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五)使学校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第二条 校级教学管理工作

(一)校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对全校教学工作的管理侧重于决策的调控(目标管理),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作为决策中心的院级教学管理部门,应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为提高教学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协助校长进行管理,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后付诸实施。教务处是学校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研究、管理和改革工作。并为学校领导对教学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备选方案。

学校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1.组织全校教师、教学管理干部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

 2.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3.根据教育部有关专业设置规定文件精神,制定学校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专业设置、调整和新专业申报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4.研究与制定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探讨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全校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和实施办法;

 5.制定教学改革、校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6.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和处理;

 7.根据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二级学院、系(室)进行定期、分类、分项进行检查评估,对各项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条件、环境、教风、学风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8.组织、协调校级师生教学竞赛活动;

9.制订全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做好教材建设的立项、论证和编写工作。做好全校教材征订、发放工作。组织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的申报工作和校级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

10.组织校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工作;

11.负责全校教室、机房等全校性质教学资源的管理和调配;

12.组织实践教学环节项目的论证和审批,对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进行宏观管理。

13.制订实施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的学籍处理工作,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办理和颁发毕业证书;

14.组织管理全校性的考试,管理学生成绩;

15.制定实验室建设的整体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16.制定全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各二级学院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7、组织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调管理、检查评估工作。

第三条 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一)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二级学院是在学校领导下的有一定办学权力的二级办学管理实体,负责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团建设等各项工作。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二级学院在实施学院总体目标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运行机制、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地管理教学过程,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二级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完成新专业申报的基础性工作和新专业的建设工作;

2.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二级学院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的方案,上报学校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教师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的定岗工作和教师聘任工作;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做好任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好二级学院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做好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基础工作;

4.做好二级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排好任课教师的课程表;根据教学质量的要求对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训)指导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期中、期末组织各门课程的考试、考核和补考,并把考试成绩上报教务处;做好各门课程教材征订计划并按时上报教务处;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休、退、复、转学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教务处;制定各专业选修课的开课计划并组织实施;处理教学中教师的停课、调课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并完成报名和考前辅导工作;统计和核准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按时上报;

5.制定二级学院所属各专业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二级学院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二级学院教学设备购置的计划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审批、采购;合理安排和组织好各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工作;

6.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教师培训的长、中、短期计划,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双师型”教师的选聘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7.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编写教材;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学术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种教研课题、科研课题、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的申报;

8.组织学生开展各种科技活动、文体竞赛活动、参观访问活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9.向图书馆提出相关的图书采购和报刊征订建议;

10.承担对外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11.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处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全年教学经费预算工作并按时上报。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二级学院的教学经费和各种专项经费。积极进行创收并管好用好二级学院的各种创收经费;

12.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考试及监考教师的安排;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系(室)教学管理工作

(一)系(室)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系(室)是在二级学院领导下的三级办学管理实体,负责系(室)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系(室)教学管理实行系主任负责制,系(室)在实施二级学院总体目标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运行机制、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地管理教学过程,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系(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和落实学校及二级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系(室)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1. 负责本系(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大纲制订等工作;

    3.负责本系(室)教学条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系(室)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

    4.负责开展本系(室)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提高教学水平;

    5.负责本系(室)学生创新训练及能力拓展工作。配合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6.负责本系(室)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7.负责本系(室)教学质量的保障和监控工作;

    8.负责本系(室)教学工作的宣传。理解并掌握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有计划地向本系(室)教师和学生进行宣讲;

    9.完成学校及二级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本规定自修订后,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