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校外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27

云南工商学院校外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云工商院发【 2015  13号)

 

顶岗实习是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过程,既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过程;又是提高操作技能,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过程;更是经受社会实践锻炼,培养职业意识,养成良好职业纪律、职业习惯、职业道德,接受社会挑战成为合格职业人,顺利实现就业的过程。因此,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意识,勤奋工作,刻苦锻炼,自觉维护学院和自身形象,完成顶岗实习的任务。

一、顶岗实习目的

(一)通过顶岗实习,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学业成绩。

(二)通过顶岗实习,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爱劳动的品质,养成良好的德育素养。

(三)通过顶岗实习,加深学生对已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使学生熟练掌握从事本专业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技巧,成为懂理论、会操作的应用型人才。

(四)通过顶岗实习,给学生提供广泛接触社会的机会,了解社会,了解生活,扩展学生知识领域,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与应变能力,为学生的就业创造有利环境,为学生实现创业奠定良好基础。

二、顶岗实习要求

(一)服从学院的推荐和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听从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师傅、领导的指挥。不计较单位好差,不计较收入高低,不计较岗位差异。

(二)勤学好问,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动手能力,努力做到工作态度好、工作质量高。

(三)遵守学校制订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乐于接受正确的批评和教育。有意见可向学院反映,不得直接向实习单位提出。

(四)尊敬师长,尊敬同事,虚心好学,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容仪表,不忘学生身份。

(五)到外资企业实习的同学应有国家荣誉感,不能做出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的事。

(六)经常与指导教师、辅导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院要求,按时返校参加活动(如自行中断与辅导员的联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管理,一切后果自负)

(七)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按时写好总结。未经实习单位及学校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及实习单位。

三、顶岗实习组织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专科)、第八学期(本科)。

(二)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前两年半学习综合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即所学各科目成绩必须符合学籍管理中的有关规定,且品德良好者(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并接受学院的监督和管理)。

(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本人自愿、家长同意。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顶岗实习的同学,须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并得到学院的同意后方可外出实习。接受学院的监督和管理,并按实习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四)学校在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召开学生或学生家长会议,把学校的实习管理制度、实习单位情况(地址、生产情况、生活情况、工作性质、薪资待遇、注意事项等)向家长作详细介绍。

(五)实习前,学校会安排实习单位筛选学生,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的安排,接受实习单位的筛选。如学生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学院的面试安排,将视为不服从安排处理,学校不再推荐实习,其结果由该学生和家长负责。

(六)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学生(家长)将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确保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的权益。

四、顶岗实习纪律

顶岗实习学生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学校执行顶岗实习的办法,学生实习的单位也是学生就业的单位。凡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生,原则上不得变更实习单位。如遇特殊情况,应先由本人申请,实习单位批准,并出具同意其离开本实习单位回校的证明(证明上必须有实习单位公章),同时按协议交清有关费用及物品,方可回校重新落实实习单位。对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实习生,学院按有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处分,实习成绩暂记不合格,必须回学校参加校内实习,直至处分撤销、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发放毕业证书。严重者将随下届学生重新实习。

(二)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文明实习,安全生产。

(三)忠于职守,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不旷工。请病、事假应按实习单位的制度,办理手续请假。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学院和实习单位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请假。

(四)勤奋工作,想干、肯干、能干,努力完成实习任务,真正把顶岗实习作为提高学习、锻炼自己的良好机会。

(五)服从岗位安排,虚心向实习指导师傅学习。尊重周围同事,实习期间应认真主动工作,做到“三勤一热爱”,即“脑勤、手勤、脚勤,热爱本职工作”。

(六)做到实习不忘学习,认真学习和钻研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勇于参加实习单位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以主人翁的姿态、员工的身份投入到实习单位的各项活动中。

(七)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养成文明守纪、安全生产、安全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杜绝一切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实习单位提供厂车的,实习学生一律乘坐厂车来回,对擅自行动而发生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

(八)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讲文明、懂礼貌,遵守法律法规、厂规厂纪,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如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条例,学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九)按学校规定办理参加顶岗实习的有关手续,认真、如实填写实习生资料。凡实习生资料不按规定填写和不交学院者,实习成绩视为不及格。

(十)对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及学院《校外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单位和学院有权停止其实习,实习成绩视为不及格。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五、组织保障和安全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长、学生处处长、二级学院院长、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实习班辅导员或指定专业指导教师任组员的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安全等工作。

(二)安全要求

1.学生实习期间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范。如不得搭乘超载、报废、黑车等车辆。即便步行或骑车也必须自行注意交通安全。顶岗实习期间的交通安全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2.学生在实习单位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按照实习单位的有关条例及规定进行处理。但必须由实习单位通报学校,由学校参与实习单位的处理过程。情节严重的学校必须通知实习学生的家长。

3.学生在实习单位因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事故或因设备、工作环境(包括实习单位提供的饮食)等因素造成人员事故的,实习单位应及时通知学校,由学校配合实习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并按照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学院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要让学生家长了解事故原因,参与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如学生家长对事故处理不满,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司法部门进行仲裁处理或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4.发生重大违纪违规或事故的,辅导员或实习指导教师、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及学校相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汇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顶岗实习总结与鉴定

(一)顶岗实习结束,学生必须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如实填写实习考核鉴定表。

(二)顶岗实习结束,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校内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习期的表现,认真、负责地填写学生实习鉴定意见,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三)顶岗实习结束,实习班辅导员、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和校内鉴定意见,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并由二级学院审核并盖章。

(四)学生实习考核鉴定表统一存档在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以完善学生的实习档案资料。

七、本规定由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分院名称                           

                               

年级班级                           

                               

                               

 

 

实验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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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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