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教发2017年3月1日)
一、公选课的开设旨在提高我院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及综合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院教师应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设公选课。
二、公选课的开设原则为:
1.所开课程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人文艺术修养。
2.所开课程应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3.所开课程应有利于改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4.所设课程应能够开阔学生的眼界,有助于学生形成国际化视野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5.所开课程应有利于扩展学生的知识面,突出学生才艺及综合素质能力。
三、公选课一般在周一至周四晚上开课,以避免与正常教学时间冲突。因公选课涉及各年级不同班级的学生,因此开课时间一旦确定后一律不得调课。
四、教师开课前应填写《公选课课程开课申请表》进行申请。
五、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工作严格按照《云南工商学院教学工作基本常规》和《云南工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教材、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备课笔记(教案)、布置作业、考试等要求与工作规范要求相同,学生成绩按照考查课进行评定。
六、公选课周课时不超过3节,每位教师每门公选课课程开课班级不得超过3个,每个班级选课人数不得低于60人。
七、公选课课程归属到相应分院管理,分院负责任课教师资格审核、课程建设、教学监控等日常管理。
八、开设公选课教师每次上课时应携带教师授课教案和学生点名册,并严格考勤。
九、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将平时成绩册、期末考试成绩表、期末考试签到表等教学资料送至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