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持续开展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2021—2022学年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一)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
全日制2022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全面发展,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担任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品质,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是学校和老师开展组织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学习成绩优良,或取得明显进步。乐于助人,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劳动技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优先推选积极参与实践锻炼或志愿服务的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大力学习并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大力弘扬爱党爱国精神,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积极向先进模范学习,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负责,落实规范管理制度到位,学生干部团队坚强有力,党团组织有活力,班级在学习竞赛、文体活动、综合评价等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学生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竞赛评优等方面获得多种奖项,有带头示范人物,无违法违纪现象。综合评价好,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四)优秀毕业生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愿意为党和人民奉献才智,不怕困难,勇于斗争。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老师,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实践锻炼。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乐于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参军入伍,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积极创业的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见附件1《2021-2022学年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四、评选要求
(一)科学统筹,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要根据评选办法,明确推选条件、规范推选程序,认真组织完成推选工作。要按照集体评审原则,认真组织各班级、各院系公开公平公正推选,杜绝“一言堂”、冒名顶替、拉关系说
人情等现象发生。辅导员和班主任是推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系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确保推选结果真实准确、公平公正。
(二)广泛宣传,评教结合
各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大力宣传推选工作,确保学生对推选工作应知尽知,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要把推选工作融入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推选过程与结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评选办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强国有我”优秀学生答辩、“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宣讲、“我爱我班”集体风采展示等活动。切实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三)规范推荐,严格审核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自下而上的推选程序,按照班级、二级学院、学校逐级推选、审核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推选工作。学院拟推荐到学生处的推选结果必须严格执行院内公示制度,面向全校师生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要及时处理推选当中出现的问题,受理公示期间反映的意见。如在推选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并调减下一年推选指标。
五、通报表扬
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处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状,并下发文件予以表彰。
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云南工商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下发文件予以表彰。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3月24日17:00前将材料(附件3,只需报汇总后的推荐总表)报送给学生处盛晓婷老师。各二级学院学生科负责人负责审核上报各班级推荐总表,推荐总表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学院公章。逾期不报、名单报错者责任自负。
(二)评优推荐登记表(附件4)由学生自行打印填写,由二级学院收集、审核并加盖相应印章后可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不再报送至学生处。
(三)电子档材料请通过OA发送,标题和文件命名为:xxx学院2021-2022学年评优材料;纸质档材料请提交至力行楼学生处107室。
联系人:盛晓婷
联系电话:0871-67974517
附件:1.评选名额;
2.评选办法;
3.推荐总表;
4.评优推荐登记表;
5.评优推荐登记表 (校团委用表)。
云南工商学院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