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月5日-5月15日
开展线上教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结合“五一”劳动节收假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将5月5日—15日的教学安排调整为线上教学,恢复线下教学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线上教学对象
所有授课教师及学生。
二、具体安排及教学要求
(一)教学计划安排
教师严格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课程表安排及作息时间进行教学,不得私自更改上课时间,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上课时间,请填写OA“授课教师调课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二)线上教学授课方式
依托“蓝墨智能云教学平台”,采用腾讯会议、钉钉等直播方式开展线上教学。
(三)线上教学要求
1.二级学院负责做好相关教学组织和安排工作,若因课程特殊性无法开展线上教学,请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申请后期安排补课,并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执行,同时通知到辅导员和学生;
2.任课教师提前做好线上教学资源建设,上传相关课程资源到蓝墨云班课,包括必备资源和扩展资源。必备资源包含: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材料(教学微视频、课件等)、教师信息、参考资料等。扩展资源包含:课程作业、答疑讨论、试题试卷库、在线测试、问卷调查等;
3.任课教师在开展线上教学时必须告知学生教学活动方式,包括上课点名、课堂教学、课堂讨论、课堂测试及其他辅助活动等,并按照课程建立专门的“课程学习群”,向学生推荐复习资料,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等;
4.学生科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并通过电话、QQ、微信、邮箱等方式通知学生按本学期课程表安排及作息时间进行线上学习,并对学生的线上学习情况进行了解、跟踪和指导,协助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具有丰富线上教学经验的教师分享建课经验和教学心得,提高教师线上教学能力,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平稳;
(二)各二级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加大巡课、听课及指导力度,确保线上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
(三)所有师生返校必须按照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