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2020年12月24日,昆明市盘龙区发现一名境外输入的确诊病例普通型,经开展轨迹追踪及流行病学调查,该病例于近期曾在青云街道伍家村、双龙街道东大村有活动轨迹,现已在定点医院规范治疗。为切实提高对疫情输入风险的认识,进一步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把牢“外防输入”关口,确保把疫情挡在校门外。
(二)请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国内外疫情形势和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谨慎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14 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返校人员,需提供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学校报告,按照防控要求,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学校防疫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和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重视做好师生员工每日行程轨迹排查报告登记。学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如与来自青云街道伍家村、双龙街道东大村相关人员有接触,须向学校如实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管理。凡自2020 年12月10日以来有青云街道伍家村、双龙街道东大村活动轨迹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学校原则上继续加强常态化防控管理制度,学生必需外出的,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严格管控校内活动开展,本着“非必要不组织”的原则,加强校内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管理。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注重做好师生心理健康、体育锻炼等指导,确保师生在校内身心健康。
二、其他具体防控要求
(一)全校师生要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办公场所、教室、宿舍等区域要确保空气流通、干净卫生。
(二)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管集市、净餐馆、常消毒、众参与)。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学会“七步洗手法”,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均衡饮食,提高身体抵抗力。
(三)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外出就餐选择分餐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等重点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保持 1 米线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口鼻。
(四)保卫处、基建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公寓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要继续做好防护工作。做实“进出检”制度和重点区域消毒工作,进一步加强校门口、办公室、宿舍楼等区域管控力度,未经报备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出入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信息核查、“云南健康码”扫码及体温检测等工作。
(五)全体师生要做好个人日常卫生管理和防护,密切关注自身及随行家属身体状态,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上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就近就医。并主动告知 14 天活动史、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人员保持距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精准摸排师生员工情况,持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七)后勤商户疫情防控要求。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口罩、消毒液、免洗手液、体温枪);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所有商户每日对档口进行早中晚三次消毒,并做好登记;对所有员工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所有档口在经营期间必须摆放免洗洗手液。
(八)购买进口冷冻食品请选择正规渠道进货的市场或商店,选购时佩戴口罩、手套,选购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流水洗手。谨慎接触国外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快递物品,如需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冷冻食品、中高风险快递物品后,要对环境做必要的清洁、消毒处理。
云南工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