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教室卫生管理办法
(云工商院发【 2015 】 7号)
为体现我校职业化管理标准和“四随”教育理念,达到教书育人目的,强化协同管理机制,保障教室卫生干净整洁,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室卫生的管理,合理使用教学资源,全院师生都有保持教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现将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如下,请全院师生遵照执行。
第一条 教室的分类
(一)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直接管理的阶梯教室、报告厅、多媒体教室等;
(二)固定教室:分配给高薪示范班及NCC国际留学班使用的固定教室;
(三)教师休息室:供教师课间休息的教室。
第二条 教室卫生标准
(一)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及污痕,垃圾桶清理干净;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二)桌椅:摆放整齐,统一摆放标准。60人教室按照4排7887的标准摆放;120人教室按照4排每排15桌或5排每排12桌摆放,横竖排列整齐。打扫完毕后需将椅子倒扣到桌子上,使用时全部放下;不在桌椅内外乱涂乱画乱刻;书籍及其他学习用品放置整齐有序;课桌内无任何垃圾、杂物残留,桌面无明显污痕及灰尘;
(三)讲台:教师讲台、多媒体控制台及显示器无灰尘;台面只准摆放教具且摆放整齐,不准放与教学无关的东西与杂物;
(四)黑板、板槽:课后黑板用水擦洗干净,无尘印,板槽内无粉笔灰残留;
(五)墙壁:整洁,无乱涂乱画乱刻,无宣传画、彩带等影响教学的张贴、悬挂物品,无脚印、手印、球印等污迹,无污渍、蜘蛛网;
(六)窗户、窗台:无灰尘,窗台上不放置任何东西,玻璃窗无污痕等;
(七)前后门:不涂、写、刻、画、贴,不乱挂东西,无脚印。学校统一张贴的纸张,如考场安排、封条等,失效后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三条 教室管理、使用权责
(一)教务处权责:
负责统筹管理所有教室。每学期根据使用情况划分责任教室,日常检查教室卫生,对检查不合格教室要求即时整改直至合格,对教室卫生情况进行打分、通报、奖惩。
(二)各学生科权责:
负责宣讲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日常教育,按教务处分配负责教室卫生打扫及维护。
(三)二级学院院长及上课教师权责:
(1)各二级学院院长对教师负监督管理责任,要求各教师在上课前提示学生严禁垃圾带入教室,下课后要提示学生将产生的垃圾带离教室;
(2)各任课教师应制止学生将食物带进教室,包括早点、零食、饮料等,禁止在教室吃东西;
(3)上课教师课前检查教室环境卫生,要求学生靠前排就坐、保持桌椅整齐、检查抽屉内无杂物、不乱丢垃圾、保持教室干净整洁;如发现教室卫生存在问题,及时将教室卫生情况反馈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报学生处;
(4)教师要求学生严禁在教室内及楼道吸烟;
(5)下课时必须要求学生检查教室卫生,桌椅归回原位,摆放整齐,带走杂物、垃圾,为下一节课的班级、教师提供良好的上课环境。
(四)处理办法及其它管理规定:
(1)学生处根据教务处发布教室卫生通报及教学督导通报对学生科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辅导员评选卫生文明班级,对优秀班级进行表彰,对教室卫生不达标班级给予通报批评,不准参与先进、优秀班集体评选;
(2)除教务处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教学区域及教室内张贴宣传画和与教学无关的通知、悬挂横幅、彩带等,任何人不得在教学区域发放小广告,一经发现移交保卫处处理。重大事件宣传,需经过教务处或宣传中心审核同意;
(3)凡需使用公共教室的部门或人员,必须事前1天向教务处申请,并进行使用登记。使用者必须对教室卫生维护及设备安全负责,如有损坏及污染按制度给予处罚和责令赔偿。
(五)相关处理权责:
(1) 教务处每周进行5次常规检查(星期天-星期四18点),根据检查打分表计算各学生科教室卫生平均分进行排序,对排名靠后不合格的科室给予教学督导通报批评,同时给予5-10个劳动纪律分处罚;
(2)教学督导在大课间(1、2节-3、4节之间,5、6节-7、8节之间)对所负责巡查区域进行常规检查时,附带对教室卫生进行检查,对教室卫生监督不到位的教师进行教学督导通报批评,累计通报批评多次以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3)教务处联合教学督导中心对上述问题进行不定时检查,不按规定要求执行或违背规定者所在二级学院院长负连带责任,一并给予教学督导通报批评和劳动纪律分处罚。
第四条 本办法自修订后,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