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实习实验(训)教学工作规范

时间:2021-05-27

云南工商学院实习实验(训)教学工作规范

(云工商院发【 2015 15号)

 

实习实验(训)是应用型高校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除毕业实习以外的各类实习和专业实验(训),包含文科类专业开设的社会实践或社会调研。

为切实抓好我院实验(训)与实习教学工作,加强对实习实验(训)的规范性管理,提高实习实验(训)教学工作的成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目的与要求

实习实验(训)必须在真实或仿真环境中进行。通过实习实验(训),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提高学生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同时,通过实习实验(训)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实习实验(训)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实验(训)大纲进行。

实习实验(训)应按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安排。

第二条 组织与管理

全校的实习实验(训)工作由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协调与督查,各二级学院按教学计划或阶段性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教务处及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的职责

 1.教务处负责全院各专业实验实训教学计划的制定。

 2.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统筹全院各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制(修)订实习实验(训)教学的规章制度。

 3.审核各二级学院专业实习实验(训)教学文件及实习实验(训)资料。

 4.单独或会同各二级学院抽查实习实验(训)过程实施情况和实习实验(训)效果。

 5.负责组织对各二级学院实习实验(训)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习实验(训)工作的意见。

(二)各二级学院的职责

 1.组织拟定实习实验(训)大纲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申报本二级学院(以下简称本院)的实习实验(训)经费预算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

 2.检查落实实习实验(训)的准备工作并进行组织动员。

 3.检查实习实验(训)过程实施情况。

 4.总结本院实习实验(训)工作,组织院内的经验交流。

 5.收集、汇总本院(部)各专业实习实验(训)教学文件及资料,并及时提交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务处规定上报的资料。

(三)指导教师或带队辅导员职责

 1.认真做好实习实验(训)准备,按实习实验(训)大纲要求在实习实验(训)前制订具体的实习实验(训)计划。

 2.严格执行实习实验(训)计划,认真填写学院实践教学指导记录表,负责实习实验(训)的具体实施。

3.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实验(训)笔记,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实验(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二级学院、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报告。

 4.加强对学生的实习指导和思想、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学生生活后勤管理,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实验(训),并及时向二级学院报告。

 5.实习实验(训)结束后,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实习实验(训)报告。同时,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实验(训)成绩的考核、评分和实习实验(训)总结工作。并将学生成绩、书面总结交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交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

第三条 基本教学文件及资料

(一)实习实验(训)大纲:实习实验(训)大纲是进行实习实验(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检查与评估实习实验(训)质量的重要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

(二)实习实验(训)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实验(训)大纲要求,结合校内外实习实验(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实习实验(训)计划,计划应保证实习实验(训)大纲要求的实施。

(三)实习实验(训)指导书:根据大纲和实习实验(训)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实验(训)指导书,指导书应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独立思考。

(四)除上述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外,要求存档的相关材料还包括:实习实验(训)总结报告、学生实习实验(训)报告、实习实验(训)成绩表等。与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考核相衔接的实训项目必须有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材料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三年。

第四条 教学实施与要求

 (一)实习实验(训)准备

校外实习实验(训)按二级学院安排,指导教师或带队辅导员应提前到实习实验(训)单位,深入现场,按大纲要求,会同实习实验(训)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出结合实际情况和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实习实验(训)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实验(训)指导书或任务书,并磋商落实食宿、技术讲座等事项。校内外实验(训)实习均要制定好实验(训)实习计划并上交二级学院,由分院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同意后开始实施。同时将实验(训)实习计划报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一份。

 (二)实习实验(训)动员

 学生实习实验(训)开始前,各二级学院(部)应进行实习实验(训)前的教育,召开动员会,讲清实习实验(训)的意义,组织学习实习实验(训)计划和实习实验(训)应注意的事项,使学生明确实习实验(训)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充分做好实习实验(训)的思想、业务等方面的准备。动员发动必须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备查。

(三)实习实验(训)教学

实习实验(训)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介绍实习实验(训)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讲授与实习实验(训)有关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与专门知识,以提高实习实验(训)效果。

现场教学,要求学生尽可能参与实习实验(训)单位的实际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习实验(训)计划所规定的任务,督促学生记好实习实验(训)笔记,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实验(训)报告,及时检查学生实习实验(训)任务完成情况。

配合完成实习实验(训)所必要的参观,一般应在实习实验(训)所在地解决。

(四)实习实验(训)成绩考核

1.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的实习实验(训)应单独考核和评分。

2.按照实验(训)、实习大纲的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训、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全部任务,提交实习实验(训)实验(训)报告,方可参加考核。

3.实训、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实训出勤率、实习笔记、报告、考核情况及学生的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等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均为不及格:

1)未能达到实习实验(训)大纲及实习实验(训)计划要求,无实习实验(训)笔记,实习实验(训)总结报告有原则性错误,实习实验(训)态度不端正;

2)无故缺勤三天及以上者;

3)实习(实训)中严重违反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4)请假时间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4.实训、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做一次,补做实习实验(训)由二级学院安排,费用由学生自理。

(五)实习实验(训)总结

实习实验(训)结束时,各指导教师或带队辅导员须将相关资料(含实习计划、实践教学指导记录表、学生实习日记、实习实验(训)报告、成绩单等)送二级学院存档,并将就本次实习实验(训)所作的书面总结、学生成绩一式三份,二级学院、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务处各保存一份。

第五条 实习实验(训)过程管理

(一)实习实验(训)过程中,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可随时组织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实验(训)任务的落实情况;实习实验(训)基本教学文件;实习实验(训)指导教师或带队辅导员工作情况;实习实验(训)进度完成情况及与实习实验(训)计划的吻合程度等。

(二)为保证实习实验(训)教学质量,各二级学院应及时组织对实习实验(训)教学工作的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六条 附则

 本规范自修订后,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范由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

 

实验(训)手册

 

 

 

 

 

使用实验(训)室:_______      ____

管理员姓名:___      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      ________________

使用周期:[      ][   ]月至[   ]

 

 

 

 

 

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 印制

 

 

 

 

 

《云南工商学院实验(训)手册》使用要求

 

一、《云南工商学院实验(训)手册》是遵循云南工商学院实验(训)课教学制定。

二、任课教师在授课时必须填写《云南工商学院实验(训)手册》,根据实验(训)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及内容,授课内容如实记录在册。

三、《云南工商学院实验(训)手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明确实验(训)目标、加强实验(训)管理、提高实践教学品质。

四、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质量监控中心将定期检查各分院实验(训)课程开展及记录情况,每学期末,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将回收《云南工商学院实验(训)手册》进行存档、备案。

五、实验(训)室管理员为所有设施设备及安全的责任人,其姓名挂于该实验(训)室显眼处; 任课教师在开始教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实验(训)管理制度教育;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按规定使用实验(训)室内的仪器、设备,节约用电和实验(训)耗材;实验(训)室的各个场地、房间内消防器材须保持齐全、整洁,摆放在醒目和易取得的地方,严禁随意移动位置,器材按规定定期检查、更换;实验(训)室内的供电、供水设施、设备分院领导、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及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拆卸、改动;严禁大量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的物品,少量必需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