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二级学院教研活动的相关要求
(云工商院发【 2016 】 15号)
教研活动的开展是为有效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统一学院教学要求的有效手段。近期由督导处抽查各二级学院教研活动情况来看,暴露出教研活动存在的一些问题。根据这些问题,由教务处统一要求,规范教研活动。
一、教研活动开展时间
各二级学院以系(室)为单位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的开展时间为教学周的每周二下午。
二、教研活动开展内容要求
1.根据每学期开课周数制定每周的教研活动计划表,教研活动计划应紧密围绕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课堂管理、精彩课堂授课技巧、各专业特色教学案例分析、科研活动、制度学习、统一教学进度及内容等为主要内容进行制定。
2.教研活动必须突出校本特色研究。
3.以系(室)为单位,提前制定下周教研活动计划,明确主题,按下列模板,由二级学院(部)每周周四下班前提交下周教研活动计划至教务处、纪检督导处备查。
分院(系)
系(室) | 教研时间 | 教研地点 | 教研主题 | 备注 |
非学院原因,如无法按计划开展系(室)教研活动,需由系(室)提出申请、二级学院院长认可、提交教务处审批,并知会纪检督导处备查。模板如下:
分院(系)
系(室) | 计划教研时间 | 计划教研内容 | 取消原因 | 备注 |
三、教研活动表的记录要求
1.各系(室)每周的教研活动要详细填写教研活动记录表,由教务处进行宏观指导,二级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进行监督与实施。每周教研活动记录表以月为单位交教务处备档检查。
2.在教务处统一下发的教研活动记录表“活动情况”一栏中,简要记录每位教师发言情况。
四、教研活动的实施与检查
1.每周由督导处与教务处联合抽查,对各系(室)教研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教研活动开展不合格,马虎应付的系(室)进行通报与处罚,并计入系(室)主任绩效考核。
2.教研活动不是部门例会,不能以部门例会代替教研活动,部门例会可以与教研活动同期开展,但部门例会结束后应根据教研活动计划表实施教研活动。
3.教研活动的最终效果,不是体现于会场的那一个时刻,而是之后的一个时期,因此,系(室)必须跟进教研结果的落实,记录在案,并不断总结、不断推进,以达到预期目的。